政治獻金捐款條款

版本:2026-10-04

  1. 本流程目前僅接受具捐贈資格之自然人,以本人名義、本人信用卡或本人帳戶捐款。
  2. 自然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合計上限為新臺幣十萬元;不得冒名、代墊或接受委託捐款。
  3. 若經查不符資格、超過法定限額、資料不實或依法不得收受,將依政治獻金法辦理返還或繳庫。
  4. 網站顯示的小物為感謝支持之紀念品,數量有限,以付款完成並成功保留庫存為準。
  5. 綠界付款以其伺服器通知及專戶實際入帳為準;瀏覽器顯示不代表款項已成立。
  6. 退款、收據更正或作廢須由競選辦公室依法律及實際款項狀態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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